新州住宅租赁法更新

新州议会通过了一系列对住宅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2010)修改的法案。这些法案旨在更好的保障租客的利益,同时,也保障业主对自己物业的权益及如何更好的管理自己的物业。

新的住宅租赁法将包含以下这些更新:

1,对家暴受害者的保护:家暴受害者可在不受到任何惩罚的情况下立刻终止租赁合约,并且不用承担因家暴所造成的财务上的损失;
2,新州公平交易委员会(NSW Fair Trading)将有更多的权力来解决租客和房东之间的纠纷;
3,租金的上涨将被限制在每12个月才可上调一次;
4,对提前解除有规定限期的租约引进强制固定费用,所有在新法案开始执行后所签的三年或三年以下的租约都适用这一强制固定费用;
5,租客将会更容易从新州民事和行政仲裁院(NSW Civil and Administrative Tribunal)得到修葺令(Repair Order);
6,房东必须维修火警警报器,不然可能受罚。

不论你是房东还是租客,如果你对自己的住宅租赁合同不是非常了解,或者你想准备一份可以保护自己权益的住房租赁合同,那就赶快联系我们盛晶律师行的专业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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