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法專欄
Direction 117 生效後,
143 父母移民會變慢嗎?
部長指令 117 與 103,如何共同決定父母移民的處理順序
部長指令 117 於 2026 年 7 月 25 日正式生效,
我們陸續收到不少 143 申請人的諮詢:
父母移民的隊伍,會因此被打亂嗎?
隨着《部長指令第 117 號》(Ministerial Direction No. 117)於 2026 年 7 月 25 日正式生效,我們陸續收到不少 143 父母移民申請人的諮詢。大家最關心的,幾乎都是同樣三個問題:
指令 117 優先處理境內申請,143 會不會受影響?
已經拿到 Queue Date 的申請,會不會被重新排序?
143 的等待時間,會不會因此變得更長?
壹/疑慮從哪裏來
疑慮主要源於指令 117 中的一項處理原則:
Direction 117 原文節選
中文理解為:對於主要申請人在申請時身處澳大利亞境外,或根據簽證規定必須在簽證獲批時身處澳大利亞境外的家庭類簽證申請,將適用較低的處理優先級。
143 屬於通常在境外獲籤的簽證,單看這一句,產生擔心順理成章。但這一句,並不是故事的全部。
貳/家庭類簽證要同時看兩份指令
移民局同時指出,家庭類移民申請(Family migration applications)的審理,需要同時遵循兩份部長指令:《部長指令第 117 號:根據〈1958 年移民法〉第 47 條及第 51 條關於家庭類簽證申請審理及決定順序的指令》,以及《部長指令第 103 號:根據〈1958 年移民法〉(Migration Act 1958 (Cth))第 91 條關於簽證申請審理及決定順序的指令》。
移民局官網:家庭類簽證申請須同時遵循兩份部長指令
因此,對 143 父母移民而言,僅憑指令 117 並不足以判斷其處理順序,還必須結合指令 103,以及父母移民適用的配額與排隊(cap and queue)制度一併理解。
叁/Direction 103 規定了什麼
指令 103 適用於所有受《1958 年移民法》第 85 條年度配額(Section 85 annual cap)限制的簽證類別,其中就包括 143、864、173、884 等父母移民簽證。更重要的是,指令 103 明確規定了兩份指令之間的關係:
Direction 103 原文節選:兩份指令共同適用,衝突時以本指令為準
指令 103 與指令 102(及其後續指令,即現已生效的指令 117)應共同適用;如兩者存在衝突,以指令 103 為準。
指令 103 第 8 條進一步規定:除部長干預等少數特殊情形外,受該指令管理的家庭類簽證申請,應按照 Queue Date 的先後順序處理,從 Queue Date 最早的申請開始,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依次審理。經複審機構或法院發回重審的申請,也會按相關政策確定 Queue Date 後,繼續按順序處理。
Direction 103 第 8 條:按 Queue Date 先後順序處理
換句話説,對受配額與排隊制度管理的父母移民而言,指令 103 強調的處理原則不是申請人在境內還是境外,而是 Queue Date 的先後。您收到的 Queue Letter 上載明的 Queue Date,正是決定您在法定隊列中排序的關鍵依據。
肆/回到最初的三個問題
截至本文發表時,我們尚未發現任何公開法律依據或移民局公開政策表明:僅因 143 通常屬於境外獲籤的簽證、864 通常屬於境內申請,指令 117 便會改變父母移民既有的 Queue Date 處理原則,或使 864 整體優先於 Queue Date 更早的 143 申請。
當然,這並不意味着指令 117 對父母移民完全沒有影響。例如,它仍可能影響移民局內部的資源配置或案件分配安排。這些屬於行政層面的變量,值得持續觀察,但與"重新排隊"是兩回事。
對 143 父母移民申請人而言,現階段無需僅因指令 117 的出台而過度擔憂。
隊伍沒有被打亂,
決定順序的,仍然是您 Queue Letter 上的那個日期。
看清兩份指令的關係,比聽信一句話的解讀更重要。
盛晶律師行 · 悉尼辦公室
本文內容僅代表截至 2026 年 8 月 7 日根據公開資料作出的一般性法律分析。如需瞭解您的個案情況、評估指令 117 對您申請的具體影響,歡迎聯繫盛晶律師行(Sun Lawyers),我們以中英雙語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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