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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诉讼专栏

收到破产通知,
21 天你能做什么?

三条路,别的都不算数

之前讲过公司收到法定催款书的 21 天。
这一篇是个人版:
破产通知(Bankruptcy Notice)到手,钟就开始走了。

拆开那天,21 天已经开始算 | 图源:Pexels

这张纸是什么

破产通知是债权人拿着法院判决、向 AFSA 申请签发的正式付款要求。它不是律师函,也不是催款单,而是债权人把你推入破产的第一个法律步骤。签发条件:对方手里有一份对你的最终判决或命令,金额不少于 1 万澳元,判决未被中止、不超过 6 年。通知签发后须在 6 个月内送达你(AFSA 延长有效期的除外)。

送达之日起 21 天,是你全部的时间。到期不理,法律上就是一次"破产行为",债权人可以据此向法院申请把你判为破产(sequestration order)。AFSA 的口径是"一般 21 天,个别情况不同",所以以你手上那份通知写的日期为准。

21 天从哪天算,取决于对方怎么送的:当面送达,从送到你手上那天算;邮寄,通常从正常邮程应当送达那天算;电子送达,从对方发出的时刻算。不是从你拆开信封那天算。

21 天内只有三条路

第一,付清。最简单,也最少见。

第二,和债权人达成"令其满意"的还款安排。注意"令其满意"四个字:这是对方说了算的,你单方面的口头承诺、或者转了一笔钱过去,都不算。要谈成,最好落成书面。

第三,向联邦法院申请撤销通知或延长期限。撤销的理由有三类:一是你已经在原来那个法院申请撤销或上诉这份判决;二是你对这个债权人有反诉、抵销或对等主张,金额不少于判决金额,且当初不可能在原诉中提出;三是"其他理由",比如通知存在足以影响效力的实质性瑕疵、作为基础的判决存在问题,或者通知所要求的金额存在重大争议等。

撤 销 申 请 的 三 条 硬 规 则

过了 21 天,法院无权撤销或延期
(除非在期限内已经启动相关法院程序的,某些情况下履行期限可以由法院延长,或依法自动延长)
最后一天下午 4:30 之后递交,视为逾期
空口无凭,法院要看证据

结果只有三种:撤销成功,这次不构成破产行为,但债权人可以换方式追讨,也可以重新申请一份通知;法院延期,你多出一段时间;申请被驳回,破产行为成立,债权人接下来就是申请让你破产。

三件别做的事

别因为"我不欠"就不理。不理等于破产行为,哪怕你有理,理也得在 21 天内拿到法院去说。

别把口头承诺当成"安排"。对方没有确认满意(最好是书面确认),你就还在钟表上。

别等到第 20 天才找律师。撤销申请要写宣誓书、附证据、算准送达日期,一天两天做不出来。第一周找人,还有选择;第三周找人,只剩付钱。

顺带一句:联邦政府此前宣布过将期限延至 28 天、门槛提至 2 万澳元的改革方案。截至 2026 年 8 月,AFSA 与联邦法院公布的现行规则仍是 21 天与 1 万澳元,以官方公布为准。

破产通知不是判决,
它是给你的最后一段选择时间。
21 天里做对一件事,比 21 天后做十件事都管用。

盛晶律师行 · 悉尼办公室

如果您刚收到破产通知,或者正准备向欠款人发出一份,欢迎联系盛晶律师行(Sun Lawyers),我们以中英双语提供服务。

电话:02 9267 4988 | 邮箱:enquiry@sunlaws.com

悉尼办公室:Suite 703 & 704, 265 Castlereagh Street, Sydney NSW 2000

网站:sunlaws.com.au

本文仅为一般性法律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个案请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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