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法專欄
分手後,財產該怎麼分?
一文看懂澳洲離婚與分居的財產分配規則
從本週起,我們將開啓家庭法專題,
以通俗但不失嚴謹的方式,把複雜的法律化繁為簡,
幫助您在面對澳洲家庭法的重要課題時,
多一份理解,多一分底氣,也多一份安心。
資產池裏裝的,不只是一套房 | 圖源:Pexels
作為專題的開篇,我們想聊的是幾乎每一位來諮詢的朋友都會問到的問題:分手之後,財產該怎麼分?
當一段感情走到盡頭,最現實、也最容易引發爭議的,往往就是錢和房子。無論您是已婚伴侶還是事實伴侶(de facto relationship),澳大利亞《1975 年家庭法》(Family Law Act 1975 (Cth))都規定了明確的財產分配原則:公平,而非平均。並不是登記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
這篇文章帶您走一遍財產分配的完整邏輯:什麼算共同財產,法院如何判斷誰應得到什麼,以及 2025 年 6 月剛剛生效的新規改變了什麼。
壹/什麼是“財產分配”
財產分配(Property Settlement),指在關係破裂後,對雙方的資產、負債和退休金進行劃分的法律程序。它處理的不只是"分東西",還包括釐清債務由誰承擔、退休金如何分割。
資產池的範圍比很多人想像的寬:自住房和投資物業、銀行存款、車輛、股票和生意份額、退休金(superannuation)權益,連同房貸、個人貸款和信用卡負債,全部放進同一個盤子裏計算,不論登記在誰的名下。目標只有一個:得出一個"公正且合理"(just and equitable)的結果。
貳/已婚與事實伴侶,有區別嗎
在財產分配上,事實伴侶與已婚伴侶的權利基本一致(西澳的事實關係除外,另有州法安排)。真正要記住的是時限:已婚伴侶可以在分居後任何時間協商,但如果要向法院申請,必須在離婚令生效後 12 個月內提出;事實伴侶則須在分居後 兩年內提出。
逾期並非絕路,但需要法院特別許可,門檻不低。所以無論走協商還是訴訟,越早釐清自己的位置,主動權越大。
叁/法院的“四步流程”
法院判斷財產如何分配,用的是一套"四步流程"。這套流程原本來自數十年的判例積累,2025 年 6 月 10 日《2024 年家庭法修正案》(Family Law Amendment Act 2024 (Cth))生效後,它被正式寫入《家庭法》第 79 條(事實伴侶為第 90SM 條),從"法院慣例"變成了白紙黑字的成文法。
第一步,確認資產池。列出雙方全部資產、負債和退休金權益,不論在誰名下,也包括關係開始前、關係存續中和分居後取得的部分。估值以當前市值為準,有爭議時可能需要獨立估價。
第二步,評估雙方的貢獻。包括財務貢獻(收入、儲蓄、出資購房、繼承和贈與)、非財務貢獻(修繕房產、打理家庭財務),以及作為主婦或主夫、照顧子女的家庭貢獻。全職照顧家庭的付出,與掙錢養家的付出,在法律上被同等認可。
第三步,考慮未來需求。年齡與健康、收入能力、撫養子女的責任、關係的長短及其影響,都會左右調整的幅度。通常,收入較弱或主要承擔育兒責任的一方,會獲得向上調整。
第四步,整體把關。法院最後會退後一步審視:這個分配結果在所有情況下是否"公正且合理"。這是最終的公平性檢驗,任何一步的結論都可能因此被微調。
先把賬算清楚,再談怎麼分 | 圖源:Pexels
肆/2025 年 6 月起的新規則
這次修法是財產分配領域十多年來最大的一次調整,而且適用面很廣:不論是法院裏的案件,還是庭外的協商,都按新框架進行;已經立案但尚未進入終審的案件同樣適用。
最重要的變化:家庭暴力的經濟影響,首次被明確寫入財產分配的考量因素,而且法律明確"家庭暴力"包括經濟與財務虐待,例如控制對方的財務、破壞對方的就業、迫使對方揹負債務。法院會在評估貢獻和未來需求兩個環節,考慮這類行為造成的影響。
另外兩點值得知道:寵物有了專門規則,法院會根據誰在照顧、誰在負擔開銷等因素決定歸屬,且不會判雙方共同擁有;財務披露義務也被直接寫進《家庭法》本身,隱瞞資產的風險和代價,比以往更高。
伍/如何讓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大多數伴侶通過協商或調解就能談攏。談攏之後,關鍵一步是把結果做成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常見兩種方式:一是同意令(Consent Orders),把協議遞交澳大利亞聯邦巡迴及家庭法院批准,法院確認分配"公正合理"後,效力等同法官判決;二是具有約束力的財務協議(Binding Financial Agreement,BFA),雙方各自獲得獨立法律意見後簽署,具有合同般的約束力。
特別提醒:口頭約定和非正式協議,在法律上不具強制執行力。今天握手言和省下的手續,可能就是明天爭議重啓的入口。
陸/談不攏,怎麼辦
如果協商實在無法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澳大利亞聯邦巡迴及家庭法院(Federal Circuit and Family Court of Australia)提出財產令申請,由法院按四步流程、結合雙方的財務披露和證據作出裁定。
不過真正走到判決的是少數:實踐中,大多數案件都會在庭審之前通過調解或和解收場。關於調解怎麼談、上桌之前要準備什麼,我們下一期專門展開。如果您對家庭法的其他議題感興趣,也歡迎留言告訴我們。
好聚好散的最後一步,是把手續辦完 | 圖源:Pexels
分開是一段關係的結束,
也是各自經濟獨立的開始。
法律認可每一種付出,無論它有沒有變成賬面上的數字。
盛晶律師行 · 悉尼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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