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訴訟與爭議解決
建築工程糾紛
建築糾紛靠的是文件和日期:合同、發票、通知和照片。盛晶律師行(Sun Lawyers)在新州代理業主、建築商和分包商,處理工程瑕疵、工程款和合同本身的爭議。可用普通話、粵語或英語溝通。
預約諮詢什麼情況下需要
如果您是業主:
- 工程有瑕疵、延期或沒做完,建築商不修。
- 收到了付款申請(payment claim),不確定該不該付。
- 建築商撂挑子走人,或者要終止合同。
如果您是建築商或分包商:
- 進度款沒有付。
- 業主或總包指工程有瑕疵,扣着錢不付。
- 需要在簽約前審查合同。
我們做什麼
- 審查合同以及瑕疵或欠款的證據,説明您的處境。
- 依據工程款保障法發出付款申請(payment claim)和付款計劃(payment schedule),提起或應對快速裁決。
- 依合同發出通知,包括補救違約通知、停工通知和終止通知。
- 在 NCAT 或法院起訴或應訴,並與建築顧問合作準備案件需要的技術報告。
- 協商修復或和解,並以書面文件固定下來。
值得了解的幾點
- 法定保證。 新州每一份住宅建築工程合同都隱含法定保證:工程按應有的謹慎和技能、按圖紙施工;材料良好、適用,除非合同另有説明否則是新的;工程符合法律;在約定或合理的時間內完成;完工後適合居住。這些保證同樣適用於總包與分包商之間。
- 兩種保證期。 主張違反法定保證的程序,重大瑕疵須在完工後 6 年內提起,其他瑕疵 2 年內;在保證期最後 6 個月才顯現的,再延長 6 個月。重大瑕疵指主要部位的瑕疵,比如承重結構、消防系統或防水層,並且導致或可能導致建築無法使用、損毀或有坍塌危險。
- 執照和保險。 價值超過 5,000 澳元的住宅建築工程必須由持牌承包商承接。合同價超過 20,000 澳元的工程必須投保住宅建築賠償保險,保險證明交給業主之前,建築商不得收取定金或任何款項。合同價超過 20,000 澳元的合同必須書面簽署,業主在收到簽署副本後 5 個完整工作日內可以撤銷合同。
- 無牌承包商不能主張合同權利。 沒有所需執照、或者沒有法律要求的書面合同就承接住宅建築工程的人,不能索賠,也不能主張合同權利,但仍要對自己的違約負責。
- 工程款保障。 承包商或分包商可以從每個月最後一天起發出付款申請,申請必須寫明工程內容、金額,並註明是依據該法提出的。收到方有 10 個工作日(合同約定更短的從其約定)發出付款計劃,説明打算付多少、為什麼少付;不發的,到期日即須承擔全部申請金額。未付的申請可以提交快速裁決,裁決證書可以作為法院判決登記。這些權利不能通過合同排除。法律要求持牌或投保而未持牌、未投保的建築商,不能使用這套程序。
- 在哪裏審理。 NCAT 可以審理金額不超過 50 萬澳元的建築申索。法律要求法院和審裁處考慮“由責任方自行修復瑕疵為優先結果”這一原則。
合作流程
- 01
先用普通話、粵語或英語溝通:合同是什麼、工程進行到哪一步、已經付了多少。
- 02
正式開始前,先以書面確認服務範圍和收費。
- 03
列出可行的方案,標明不能錯過的日期,按您選定的方案辦理。
常見問題
收到一份我不認可的付款申請,該怎麼辦?
在 10 個工作日內(合同約定更短的從其約定)發出付款計劃,寫明您願意付多少、為什麼扣下其餘部分。什麼都不做的,您就要承擔全部申請金額。如果您沒有發付款計劃,對方申請裁決前必須先通知您,您還有 5 個工作日可以補發;沒有寫進付款計劃的理由,裁決中不能再提。
建築商兩年前完工,現在出現裂縫,還來得及嗎?
要看是什麼瑕疵。結構或防水失效這類導致建築無法使用或有坍塌危險的重大瑕疵,完工後 6 年內都可以追究;其他瑕疵 2 年,期末才顯現的再加 6 個月。請立刻安排檢查並留下記錄。
我們的建築商沒有執照,還要付錢嗎?
無牌承包商不能主張合同權利或據合同索賠,也不能使用工程款保障程序。但對方仍可能就實際完成的工程價值提出主張,所以付款前先諮詢。
本頁僅為適用於新南威爾士州的法律的一般性信息,不構成法律意見。具體情況請聯繫我們。
最後更新:2026 年 10 月

